外公可以立遺囑將房子由外孫繼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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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公可以立遺囑將房子由外孫繼承嗎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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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怎麼訂立遺囑 偽造遺囑會喪失繼承權嗎

外公可以立遺囑將房子由外孫繼承嗎 第2張


  

只要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就可以採取公證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代書遺囑、自書遺囑這五種法定形式之一,訂立合法有效的遺囑來安排自己的遺產,那麼具體來説應該怎麼訂立遺囑?另一方面,大家都知道偽造的遺囑無效,但是針對繼承人而言,偽造遺囑會喪失繼承權嗎?本文就上述問題介紹如下,幫助大家更好地瞭解遺囑訂立和偽造遺囑的相關問題。


  一、應該怎麼訂立遺囑

1、實質要件:

(1)遺囑人必須要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四十一條規定:遺囑人立遺囑時必須有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所立的遺囑,即使其本人後來有了行為能力,仍屬無效遺囑。遺囑人立遺囑時有行為能力,後來喪失了行為能力,不影響遺囑的效力。患有聾、啞、盲等生理缺陷而無精神病的成年人,他們是有完全行為能力的,因此他們也可以立遺囑。

(2)遺囑人所立的遺囑必須是其真實意思表示。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十二條第二、三、四款規定: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3)遺囑人對遺囑所處分的財產必須是有處分權的。

(4)遺囑的內容必須合法。內容不合法的遺囑主要有三個情況:

其一,遺囑取消了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

其二,遺囑沒有為胎兒保留必要的繼承份額。

其三,遺囑內容違反其他法律

2、形式要件:

法定的遺囑形式有五種,具體包括:

(1)公證遺囑。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2)自書遺囑。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3)代書遺囑。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4)錄音遺囑。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5)口頭遺囑。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3、遺囑內容:

(1)本人身份的説明:身份證號碼、住所、近親屬情況。

(2)本人委託的遺囑執行人的説明:身份證,授權委託書,住所、指定遺囑執行人與本人的關係,如有任何利害關係應註明不影響其執行人效力,指定後備執行人,確認的簽名包括各種簽名字體的示範。

(3)本人遺囑法律效力的説明:法律依據,身體狀況、精神狀況、行為能力,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未受脅迫、欺騙所立,遺囑內容要真實、合法,所處分的財產為個人所有,給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了必要的份額,遺囑人所提供的遺囑或者遺囑草稿的形成時間、地點和過程,是自書還是代書,是否本人的真實意願,有無修改、補充,對遺產的處分是否附有條件;代書人的情況,遺囑或者遺囑草稿上的簽名、蓋章或者手印是否其本人所為。

(4)本人財產的説明基準日,項目-房產、存款、股票、汽車、現金、投資、所內、債權等,相關合同、產權證及憑證,以前是否曾以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等方式進行過處分,有無已設立擔保、已被查封、扣押等限制所有權的情況。

(5)本人保險的説明收益人基本情況,監護人,遺囑執行人、相關合同單證理賠方法。

(6)本人相關事務的執行債權債務、財產分配、個人用品:汽車、電腦、書籍、信函、照片、給相關人員的信函呈送。

(7)以前訂立遺囑的情況,數份遺囑,而內容有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有效的聲明。

(8)簽名及日期。


  二、偽造遺囑會喪失繼承權嗎

1、根據《繼承法》第七條規定,只有偽造遺囑,情節嚴重的話,才會喪失繼承權。

根據最高院《關於貫徹執行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四條:繼承人偽造、篡改或者銷燬遺囑,侵害了缺乏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利益,並造成其生活困難的,應認定其行為情節嚴重。

因此,偽造遺囑並不當然喪失繼承權,還要對偽造情況造成的影響進一步分析。

2、喪失繼承權的法定情形:

(1)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2)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3)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4)偽造、篡改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的。

通過上文的介紹,想必大家對“應該怎麼訂立遺囑”以及“偽造遺囑會喪失繼承權嗎”有了進一步認識。需要注意的是,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準。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不管是訂立、變更還是撤銷遺囑,最好請專業的遺產繼承律師幫忙,避免出現遺囑無效的情形,更好地保障遺囑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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