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分割了他人財產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1W

遺囑分割了他人財產怎麼辦?


人終有一死,遺囑是每個人一生終會接觸到的東西,遺囑包含多種形式,財產分割是遺囑的重要表現形式之一,我們通俗的理解為遺產,死後的遺產歸屬權,在我國法律中有明確規定和相關條例,關於遺囑的財產分配是非常重要的,遺囑分割了他人財產應該怎麼辦呢?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十六條規定: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三十八條規定:

遺囑人以遺囑處分了屬於國家、集體或他人所有的財產,遺囑的這部分,應認定為無效。

二、一份有效的遺囑應具備以下條件:

1. 遺囑人須有遺囑能力;

2. 遺囑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3. 遺囑的內容合法;

4. 遺囑的形式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要求;

5. 沒有遺贈撫養協議;

6.遺囑繼承人沒有喪失、放棄繼承權,也未先於遺囑人死亡。遺囑繼承人先於遺囑人死亡時,不適用遺囑繼承,也不發生代位繼承;其本應繼承的份額,按法定繼承的方式,由遺囑人的法定繼承人而非遺囑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繼承;

6. 遺囑人處分的是個人合法的財產。

三、我國《繼承法》第三條規定: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遺囑是指遺囑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對其遺產或其他事務所作的個人處分, 並於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的法律行為。很明顯處分他人的財產不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

死者只能處理屬於自己的個人合法財產,屬於他人的財產,無權處分;另外,如果遺囑無效部分所涉及的遺產,應當法定繼承。

四、法條鏈接:《繼承法》

第十六條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遺產中的有關部分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1、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或者受遺贈人放棄受遺贈的;

2、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

3、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先於遺囑人死亡的;

4、遺囑無效部分所涉及的遺產;

5、遺囑未處分的遺產。

在寫遺囑的時候一定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法律規定進行,要合法的立遺囑,不然不遵守法律條例的遺囑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將不被承認,如果生活中遺囑分割了他人財產應該按照繼承法來重新立遺囑,否則本遺囑中的部分條例將不會具備法律效應。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