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異的孩子能繼承父母房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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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離異的孩子能繼承父母房產嗎?

離異的孩子能繼承父母房產嗎?

離異的孩子能繼承父母房產,孩子的繼承權並不因為父母婚姻關係的解除而喪失。所謂繼承權主體,也就是享有繼承權、能行使繼承權的主體。繼承權主體可以通過法律的直接規定明確,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遺囑指定,也可以通過被繼承人與他人簽訂的遺贈扶養協議指定。具體為以下三類:

1、法定繼承人。即指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順序繼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或第一順序繼承人放棄繼承繼承權的,才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2、遺囑指定的繼承人。公民可以立遺囑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數人繼承,也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繼承。

3、遺贈扶養協議指定的繼承人。公民可以與扶養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扶養人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公民可以與集體所有制組織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集體所有制組織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

此外,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胎兒出生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遺產繼承糾紛中,首先要確定的便是繼承權主體,也即哪些人具有遺產繼承資格。而遺產繼承資格的確定,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應依法定遺囑的方式來分割遺產。而依法定繼承相關親屬關係的確定,則是依據規定的親屬關係間權利義務來明確是否具有繼承資格的。

離異的孩子能繼承父母房產,孩子的繼承權並不因為父母婚姻關係的解除而喪失。我們國家所規定的繼承權的主體是指能夠享受繼承權,並且能夠行使繼承權的。法律所規定的繼承人當中就包括子女。

二、繼承的規定是什麼?

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其法定繼承人的繼承權即告成立。隸屬於第一順序的繼承人隨時可提出繼承遺產,亦可在遺產分割前明確表示放棄繼承權。未作明示放棄的,則視為默認其繼承權。當其他繼承人故意拖延,導致繼承權無法實現時,主張分割遺產的繼承人可向法院提出繼承遺產訴訟,其他繼承人均為被告。

夫妻關係解除之後,孩子的生活肯定會因此而受到一定的影響,但是並不會因此而影響到孩子的繼承權利。孩子的繼承權是屬於法定的權利,任何人都不能夠剝奪,當然在遺囑過程當中的話,可以將自己的遺產指定贈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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