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繼承公證後房產怎樣過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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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繼承公證後房產怎樣過户
律師解析:遺囑繼承公證後,房產要想過户,需要當事人攜帶相關材料到過户登記機關進行過户登記。
相關材料包括不動產權屬證書,繼承或者受遺贈的材料,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等。
房產過户是指通過轉讓、買賣、贈予、繼承遺產等方式獲得房產,去房屋權屬登記中心辦理的房屋產權變更手續,即產權轉移從甲方轉移到乙方的全過程。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
申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應當根據不同情況,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動產權屬證書;
(二)買賣、互換、贈與合同;
(三)繼承或者受遺贈的材料;
(四)分割、合併協議;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
(六)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
(七)相關税費繳納憑證;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動產買賣合同依法應當備案的,申請人申請登記時須提交經備案的買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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