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如何提前立遺囑?
一、普通人如何提前立遺囑?
普通人可以在生前提前立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準。但是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根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旅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二、遺囑怎麼寫才有效?
1、代書遺囑
(1)代書遺囑至少要有三個人在場,其中一人為遺囑人,另兩位為見證人;
(2)代書遺囑時間要寫清楚,時間要素要包含年、月、日;
(3)代書遺囑上至少要有三個人的簽名(遺囑人、代書人、其他見證人)。
特別提醒,見證人不能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根據繼承法司法解釋,除了近親屬外,繼承人、受遺贈人的債權人、債務人,共同經營的合夥人,也應當視為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不能作為遺囑的見證人。
2、公證遺囑
(1)遺囑人申辦遺囑公證應親自到公證處提出申請,提交户口薄或居民身份證、遺囑、遺囑涉及的財產清單及財產的所有權證明、遺囑公證申請書等材料;
(2)符合該公證處管轄的,公證處受理後進行審查;
(3)公證處認為遺囑符合公證條件的,出具公證書。
3、口頭遺囑,
(1)口頭遺囑只適用於存在危急情況時,一旦危急情況解除,口頭遺囑自然失效,所以在使用時要謹慎,在日常生活中更是不能使用這種遺囑形式;
(2)如需訂立口頭遺囑時,一定要找到符合條件的見證人;
(3)危急情況解除後,儘快訂立其他形式的遺囑,代替口頭遺囑。
以上就是普通人提前立遺囑的具體情況,涉及到相關事項的辦理上,應當根據遺囑人的意願,結合自己的遺囑能力來進行處理,不同的遺囑形式所認定的遺囑效力是不同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聘請律師來進行合法的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