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繼承糾紛訴訟費怎麼計算?

來源:法律科普站 2W

一、房產繼承糾紛訴訟費怎麼計算?

房產繼承糾紛訴訟費怎麼計算?

房產繼承糾紛訴訟費從1萬到2000萬分段累計交納,從1萬以內開始交50元,到超過2000萬部分,按照0.5%交納。

相關法律規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房產繼承糾紛訴怎麼處理

發生了房產繼承糾紛,可以通過如下途徑加以解決:

1、自行協商。

以協商方式處理遺產糾紛有利於家庭成員之間的和睦團結,由協商解決完全基於有關當事人的自願行為,因此處理後不會傷害彼此之間的親情,也有利於糾紛的迅速、徹底解決。由於以協商方式處理遺產糾紛,不需經過別人的調解,更無須訴諸法院,節省了當事人的人力、財力和時間。同時,由於協議是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的,因而能夠使糾紛得到徹底解決。在協商解決時,應把握以下原則:

(1)自願原則。因為不是法定的解決民事糾紛的必經程序,只有雙方當事人都同意的情況下,才能用。

(2)合法原則。值得注意的是,當事人在協商處理繼承糾紛時,可以放棄自己的權利,對此不能按違法對待。

(3)不損害國家、社會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的原則。當事人不得為達成協議,為了各自的利益而損害國家和社會的利益,或者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權益,不受法律保護。

2、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

在發生繼承糾紛後,如有關當事人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協議達成以後,各當事人都應當自覺遵守和履行。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再向法院起訴解決。

3、訴訟。

繼承糾紛發生後,經協商不成時,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注意: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3條的規定,繼承糾紛不能仲裁。

個公民若是在繼承房屋的時候存在爭議,那麼可以向法院提交民事訴狀。由於此類財產類型的糾紛,是按照房屋的市場價值來計算訴訟費用的,故此在提交訴訟請求之前,可以先聘請專業的評估計算來評估房屋的市場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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