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順序是什麼?怎麼繼承遺產 - 需要怎麼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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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繼承順序是什麼?怎麼繼承遺產,需要怎麼辦理?

很多人對於遺產繼承的一些相關問題不是很瞭解,對於遺產繼承的順序也是不太清楚的。那麼究竟怎麼樣辦理遺產繼承呢?下面,小編為大家帶來了一些關於遺產繼承的相關內容。希望大家能夠了解到一些相關的知識。主要來説一説遺產繼承的順序是怎麼樣的,怎樣辦理繼承。

一、遺產繼承的順序是什麼?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説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説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説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配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二、如何繼承遺產?

(一)繼承房產過户手續程序:

1.先到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

2.再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繼承手續。

(二)辦理繼承公證所需資料:

1.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2.繼承人的身份證明。

3.被繼承的房產證或其他證明文件。 如果法定繼承人不只一個,而房產只過户給其中一人的話,需要其他人的書 面同意,表示放棄對房產的繼承。

4.被繼承人生前所立的遺囑(遺囑繼承的情況)。

5.公證費:一半繼承1%;全部繼承2%。

(三).轉移登記需提交資料:

1.房屋權屬轉移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婚姻狀況證明(核對原件,收復印件);

3.房屋所有權證;

4.繼承權公證書(有遺囑公證書的仍需到原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

5.房屋所有權證配圖。

(四).税費項目 

登記費、交易手續費、配圖費、權證印花税。

以上就是我們對於“遺產繼承的順序是什麼?”“如何繼承遺產?”的相關問題的解答。現在大家瞭解了嗎?今天我們只説了遺產繼承的一小部分內容,在生活中,更多關於遺產繼承或者在你遇上“財產糾紛”的時候,您可以諮詢我們的律師,他們會根據您的具體問題,為您做一個專業的法律分析。以上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您。本站會幫助您更好的瞭解我們的法律知識,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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