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書遺囑公證需要本人書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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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書遺囑公證需要本人書寫嗎?
自書遺囑需要本人書寫才能辦理公證,自書遺囑生效的條件是:
1、遺囑人必須要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四十一條規定:遺囑人立遺囑時必須有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所立的遺囑,即使其本人後來有了行為能力,仍屬無效遺囑。遺囑人立遺囑時有行為能力,後來喪失了行為能力,不影響遺囑的效力。患有聾、啞、盲等生理缺陷而無精神病的成年人,他們是有完全行為能力的,因此他們也可以立遺囑。
2、遺囑人所立的遺囑必須是其真實意思表示。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十二條第二、三、四款規定: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3、遺囑人對遺囑所處分的財產必須是有處分權的。
4、遺囑的內容必須合法。
內容不合法的遺囑主要有三個情況:
(1)遺囑取消了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
(2)遺囑沒有為胎兒保留必要的繼承份額。
二、遺囑公證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身份證件;
2、遺囑涉及的不動產、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產權憑證的財產的產權證明;
3、公證人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遺囑人填寫申請表確有困難的,可由公證人員代為填寫,遺囑人應當在申請表上簽名。
申辦遺囑公證,遺囑人應到遺囑人住所地或者遺囑行為發生地公證處提出申請。
如果是讓他人代寫的遺囑的話,就不算是自書遺囑了,自書遺囑和代書遺囑生效的法律條件也不一樣,另外就是,一份合法有效的自書遺囑也並非必須要辦理公證。如果完全符合法律規定,沒有公證書也是受保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