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夫妻離婚後繼子女有繼承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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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離婚後繼子女有繼承權嗎

一般在再婚的情況下,就會很容易的形成繼父母子女關係。當然這與養父母子女關係不同,繼子女並不必然對繼父母的遺產享有繼承權,除非雙方之間形成了教育、照顧、撫養的關係。而之後即使離婚導致繼父母子女關係解除的,實際繼子女也是對繼父母的遺產享有繼承權的。下面本站小編就為您詳細介紹。

一、再婚夫妻離婚後繼子女有繼承權嗎

1、繼父或繼母與繼子女之間已經形成撫養關係,可分為兩種情況處理:

一是,繼父或繼母對曾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不同意繼續撫養的,不能勉強,繼子女與繼父或繼母的關係可自然解除;繼父或繼母願意繼續撫養繼子女的,人民法院應予准許。

二是,受繼父或繼母長期撫養、教育的繼子女已成年的,繼父或繼母與繼子女已經形成的身份關係和權利義務關係不能因離婚而自然解除;只有在繼父或繼母或繼子女一方或雙方提出解除繼父母子女關係並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下,才可以解除。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繼母與生父離婚後仍有權要求已與其形成扶養關係的繼子女履行贍養義務的批覆》的精神,儘管繼母(父)與生父(母)離婚,婚姻關係消失,但繼父母與繼子女等人之間已經形成的扶養關係不能消失。

從民法的權利與義務對等原則來説,已形成扶養關係的繼父母、繼子女,在繼父母與生父母婚姻關係解除後,仍相互享有繼承權。且對被繼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經濟來源,或在勞務等方面給予了主要扶助的,應當認定其盡了主要贍養義務或主要扶養義務。

二、繼承權的放棄有什麼要求

繼承權是公民的民事權利,公民依法可以行使自己的民事權利,也可以放棄自己的民事權利。繼承人一經放棄繼承權,就不得再堅持繼承的主張。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的接受和放棄】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繼父母子女關係的建立,往往都是因為自己的親生父母又與他人登記結婚了,從而形成一種擬製的父母子女關係。一般繼父母要是對繼子女有撫養、照顧、教育行為的話,那之後繼子女往往也需要贍養繼父母,同時可以對繼父母的遺產享有繼承權。即使日後自己的父母與繼父母之間基礎了婚姻關係的,通常情況下對繼承權也不會有影響。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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