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死後第一繼承人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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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人死後第一繼承人是誰?

老人死後第一繼承人是誰?

1、配偶。

合法婚姻關係中配偶雙方互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所以,同居關係的雙方、婚姻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的雙方互不享有繼承權。須注意:

①配偶一方在離婚訴訟中死亡的,另一方仍為為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

②被宣告死亡人(若於判決宣告時並未自然死亡)於判決宣告之後才自然死亡的,若死亡宣告的判決尚未撤銷,其原配偶即使尚未再婚,也不享有繼承權。

2、父母。

①父母包括被繼承人的生父母、養父母和形成扶養關係的繼父母。須注意:生父母對被他人收養的親生子女不享有繼承權。

②繼父母繼承了繼子女遺產的,不影響其繼承生子女的遺產。

3、子女。

包括被繼承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須注意:

①繼子女繼承了繼父母遺產的,不影響其繼承生父母的遺產。

②養子女不能繼承生父母的遺產。養子女對生父母扶養較多的,可以作為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適當分得生父母的遺產。

還須注意:根據《民法典》規定,收養須辦理收養登記,未辦理登記的,收養無效。

4、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或者喪偶女婿。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無論其是否再婚,均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5、名為養孫子女的養子女。

名義上為養孫子女,實際上屬於養父母與養子女關係的,該“養孫子女”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6、胎兒。

胎兒的父親死亡,給胎兒保留應繼份額的時候,胎兒的地位相當於第一順序的繼承人。不過,胎兒出生時是死體的,胎兒的應繼份由其父親的繼承人繼承

二、第一順序繼承人如何分割遺產?

依據我國《民法典》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後繼承開始。被繼承人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被繼承人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法定繼承第一順序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但是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繼承人也可以放棄繼承權。

繼承是人死之後對於死者財產的一種權利分配問題,所以大部分的家庭都會涉及到繼承的問題,只要是被繼承人合法的財產,都屬於可以繼承的範圍,具體繼承方式看被繼承人是否訂立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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