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可以繼承子女多少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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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子女在生前已經訂立遺囑,此時父母是否能繼承遺產,繼承多少遺產,按照遺囑來確定。如果子女生前沒有訂立遺囑,那麼就按照法定繼承規則進行遺產的分配。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父母可以繼承子女多少遺產?

一、父母可以繼承子女多少遺產?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開始實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父母對法院執行財產分配方案有異議怎麼辦?

債權人或者被執行人對執行分配方案有異議的,其他未提出異議的債權人也應參加,且異議人可以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和第二百二十七條的規定提起異議之訴。債權人或者被執行人對分配方案提出書面異議的,執行法院應當通知未提出異議的債權人、被執行人。未提出異議的債權人、被執行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反對意見的,執行法院依異議人的意見對分配方案審查修正後進行分配;提出反對意見的,應當通知異議人。

異議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以提出反對意見的債權人、被執行人為被告,向執行法院提起訴訟;異議人逾期未提起訴訟的,執行法院按照原分配方案進行分配。訴訟期間進行分配的,執行法院應當提存與爭議債權數額相應的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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