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的遺產都包括哪些東西?

來源:法律科普站 2.52W

一、死者的遺產都包括哪些東西?

死者的遺產都包括哪些東西?

遺產是指死者生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和根據法律規定可以繼承的其他合法權益。

主要包括:

①死者死亡時遺留的個人所有合法財產(收入、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②林木、牲畜和家禽;

③法律允許的所有生產資料;

④文物、資料、債權、債務和法律規定的其他合法權益(如著作權、財產權——稿酬、獎金等以及其他合法財產)。

二、繼承權權利喪失

繼承權喪失,是指依被繼承人遺囑願意取消法定繼承人的繼承資格,或是繼承人因違反法律規定被人民法院取消繼承資格的情形。《繼承法》第7條規定,“繼承權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1)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2)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3)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4)偽造、篡改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的。”

上述各項的具體理解,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9、10、11、12、13、14條之規定,對應解釋如下:

1.繼承人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不論是既遂還是未遂,均應確認其喪失繼承權;

2.繼承人有繼承法第七條第(一)項或第(二)項所列之行為,而被繼承人以遺囑將遺產指定由該繼承人繼承的,可確認遺囑無效,並按繼承法第七條的規定處理;

3.繼承人虐待被繼承人情節是否嚴重,可以從實施虐待行為的時間、手段、後果和社會影響等方面認定。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不論是否追究刑事責任,均可確認其喪失繼承權。繼承人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或者遺棄被繼承人的,如以後確有悔改表現,而且被虐待人、被遺棄人生前又表示寬恕,可不確認其喪失繼承權;

4.繼承人偽造、篡改或銷燬遺囑,侵害了缺乏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利益,並造成其生活困難的,應認定其行為情節嚴重。

確認繼承人喪失繼承權,非經人民法院審理確認,任何單位及個人均無權作出。即便是繼承人有違反《繼承法》第7條所規定之違法行為,並且繼承人亦承認該違法行為的存在,其繼承權也不會自動喪失,一定需要經過司法程序確認。

當公民死亡後親屬也是可以繼承死者生前的財產,在繼承遺產時也是需要確定當事人是否訂立了合法有效的遺囑,當有遺囑時會按照遺囑的內容來分配遺產,當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則會按照法定繼承來分配,當繼承人有違反法律規定後也是會被人民法院取消繼承資格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