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離婚再婚需要什麼手續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4W
女方離婚再婚需要什麼手續

結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興的事情。在中國,符合法定結婚條件的男女。只有在辦理結婚登記以後,其婚姻關係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國家的承認和保護。國家實行結婚登記制度,可給予爭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時地法律援助,保護基於愛情而要求結合的男女的正當權利;還可以幫助指導婚姻當事人,避免因無知或受欺騙而陷於不幸的婚姻之中。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再婚需要什麼手續


再婚除了復婚需要帶離婚證,其他需要提交的證件如下: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證(現場複印)。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現場填寫)。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現場照相,不過得交納一定費用)。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2、收費標準:國內結婚登記結婚證每對9元。

綜上所訴,起訴離婚的再結婚需要什麼手續從本文可見一二,顯然再婚手續並不是特別麻煩,但是還是希望大家在選擇走進婚姻殿堂時要慎重分析,在婚姻中也要相互禮讓,積極溝通,離婚對於一個人心靈的傷害是無法忽視的。最後,希望大家都能夠找到適合自己的人。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上的問題,也可以諮詢下律師。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