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孩子如何判 - 孩子撫養權歸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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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孩子如何判 孩子撫養權歸誰

一般説到夫妻離婚孩子如何判的問題時,往往就是離婚夫妻在孩子撫養問題上產生了爭議,這個時候無法協商達成一致的,就只好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官對孩子撫養權作出判決。那通常會如何對孩子撫養權進行處理呢?詳細內容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什麼是孩子的撫養權?

什麼是孩子的撫養權?夫妻離婚後,是從法律上解除了婚姻關係,夫妻間的相互的權利和義務隨之終止。但是,這並不意味着解除了婚姻關係也就解除了對孩子的撫養、教育的義務。這產生了孩子的撫養權問題。離婚後,孩子由誰撫育,應從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考慮,在這個前提下,無妻離婚時可以協商確定,協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決。那麼,具體來説,離婚怎麼判孩子呢?請看下文。

二、夫妻離婚孩子如何判

夫妻離婚孩子怎麼判?父母離婚後,子女隨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據“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來決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這樣的話,離婚怎麼判孩子?法院會參照一下幾種情況綜合判斷。

(一)離婚怎麼判孩子?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會判給女方。

兩週歲以下的子女,屬於哺乳期內,為保證嬰兒的發育成長,一般應隨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指對子女有遺棄、虐待行為),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

3. 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勞教、有嚴重殘疾、母方經濟能力及生活環境對撫養子女明顯不利的,母親品行不端如有賭博、吸毒、亂搞兩性關係等惡習的),子女確無法隨母生活的;

4.父母雙方協議2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的,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

(二)離婚怎麼判孩子?兩週歲以上的子女,會優先考慮條件較好的一方撫養孩子。

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主要考慮:經濟狀況、個人素質、生活環境、對子女的責任感、以及與子女的感情親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 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婦女權益保障法》第46條有明確規定;

2. 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長期兩地分居的情況;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及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等;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

5.一方離婚後再婚困難的,可以作為優先因素加以考慮;

6.子女單獨隨(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並有能力協助照顧(外)孫子女;

5-6不是法定的優先撫養子女的情況。

(三)離婚怎麼判孩子?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隨母生活發生爭議的,應考慮子女本人的意見。

(四)離婚怎麼判孩子?父母雙方可協議輪流撫養子女,這個會根據雙方自願達成的撫養協議,或者在法院的參與下達成撫養協議。

通過上文的分析介紹,大家應該清楚離婚孩子如何判了吧。這個時候法官對孩子撫養權作出處理,也是需要在法律規定下進行的,首先要知道哪一方的撫養對孩子的健康成長更有利,而在作出判決的時候也要適當的考慮到孩子的意願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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