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對方拖欠撫養費用如何處理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7W
離婚後對方拖欠撫養費用如何處理
沒有扶養孩子一方應支付撫養費,撫養費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撫養費的具體數額還要根據孩子所在城市的生活水平及孩子的實際生活需要確定。
若在民政部門辦理了離婚,且對撫養費已經約定好,若一方不給,一方可以以孩子作為原告,撫養孩子一方作為法定代理人起訴,要求應支付一方按離婚協議支付。
如果是向法院起訴離婚,一併處理了孩子的撫養權問題,法院的民事調解書或民事判決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書,雙方必須嚴格遵守。若一方拒不履行,另一方可以通過申請強制執行的方式,以公權力的救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法院的強制執行可以採取多種方式,以便切實保障當事人的權益和法律的嚴肅性。這種強制執行的程序當然適用於離婚案件的判決或調解,因此當一方不支付撫養費時,另一方可依據生效的法律文書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