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規定離婚孩子撫養費又誰出?

來源:法律科普站 3.91K

根據法律規定離婚孩子撫養費又誰出?

我國離婚案件當中,通過訴訟離婚的,法院不僅需要對離婚的這個事實來進行判決,還需要對孩子的撫養權歸屬問題以及財產的分割問題進行一系列的判決。撫養權問題,一直以來都是大家爭議的焦點問題,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根據法律規定離婚孩子撫養費又誰出?

一、根據法律規定離婚孩子撫養費又誰出?

婚姻法第37條明確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分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從這一規定可以看出以下幾點:

1、離婚後雙方對子女的撫養責任是相同的,在子女由一方撫養的情況下,他方應當負擔必要的費用,只有這樣才能使子女的合法權益不會由於父母離異而受到損害。

2、撫養費一般包括生活費和教育費兩部分,但除此以外,還應當包括一些其他費用,比如子女的醫療費、零用錢等等。

3、離婚雙方確定撫養費的方法有兩種,即協議和判決。協議的內容是撫養費的多少和期限,以及付給撫養費的方式。夫妻雙方達不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二、人民法院在處理子女撫養費案件時,要考慮以下幾個因素:

(1)撫養費的數額應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和給付者的能力來確定。

(2)既要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長,又要便於在離婚後執行。

(3)撫養費的期限,應當由夫妻離婚時起,到子女能夠獨立生活時止。給付撫養費的方式,應視給付者的具體情況而定,有的可給付現金,有的可給付實物。

(4)撫養費雖然是夫妻雙方的義務,責任是相同的。但不應理解為絕對相同,應當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夫妻雙方的責任大小。

各地法院對離婚後子女撫養費的裁定一般是根據當地一般民眾撫養子女的平均費用為標準,結合離婚男女雙方的的經濟條件來計算撫養子女費用,然後由雙方平均負擔,如果子女由一方撫養,則法院會根據撫養一方的經濟條件增加不撫養一方的撫養費,不撫養一方最多不會超過總撫養費的75%。 另外如果離婚一方沒有經濟來源,法院一般不會將子女判給沒有經濟來源的一方,有一個是例外就是離婚是因為有經濟來源的一方明顯錯誤(如婚外戀)導致離婚,則有經濟來源一方不僅要付子女的撫養費,還必須付沒有經濟來源一方撫養費。

首先,在這裏離婚的話孩子肯定是需要跟其中一方共同生活,那麼另外一方是需要對孩子的撫養費用和教育等費用進行支付的。除此之外,小編在這裏也給大家介紹了一下,具體的撫養費法律規定。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