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離婚孩子可以分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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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離婚孩子可以分户嗎

2021年離婚孩子可以分户嗎

可以的,相關政策如下:

(一) 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歸誰,孩子的户口就跟誰走;

(二) 如果小孩未滿18週歲,需要父母代為辦理户口的遷移;

(三) 如果小孩滿18週歲,可由他自己辦理户口的遷移;

(四) 年滿18週歲可單獨立户,持身份證、户口薄到派出所辦理即可;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夫妻離婚遷出户口一方,如有落腳點可把户口遷到落腳點處,如果沒有落腳點,可到當地判處所辦理分户遷移手續。

二、離婚後孩子户口遷出

(一) 如果父母雙方協議離婚的,需要帶的材料是:

1、 到民政局領取離婚證;

2、 孩子已上户口,要辦理户口遷移的話,只需要將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證、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遷出;

3、 如果孩子還小,沒上户口,需要離婚證,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嬰兒父母雙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撫養權一方户籍所在地辦理户口;

4、 據離婚證所載明的孩子歸屬內容,到需要遷入地的村委會或居委會開具遷入證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請準遷入證明(在居委會的證明上蓋章);

5、 准入地的證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户籍遷移證》;

6、 遷移證到入户的派出所辦理入户手續;

(二) 如果父母視起訴要法院離婚的,需要準備的材料是:

1、 離婚判決生效證明書;

2、 有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拿着户口本到遷入地辦理準遷證明;

3、 持準遷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簽署同意遷出意見書,在將準遷證交給遷入派出所即可。

立户分户和並户

我國户口登記的户,是按户內居住人員組成情況來劃分的,由一個家庭的成員共居一處,或雖非家庭成員,但共同生活居住在一起的,一般稱為家庭户;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職工共同居住集體宿舍的户,稱集體户。

立户標準,總的應視具體情況而定。在日常工作中,一般按下列標準掌握:一個家庭的成員,居住生活在一起的立為一户;一個家庭的成員分居數處,不在一起生活的,應分別立户;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集體宿舍的幹部和職工以同一單位共同住宿一處的立為一户。

如果有的單位集體宿舍較多,分居幾個户口管轄區的,可分別立户或協商選定一處立户;以船舶為家的公民,一家立為一户。

分户,主要是指家庭户的分户。一個家庭的子女結婚後,經濟獨立、生活分開並有居住條件的,應予分户。居住單位內部、登記集體户口的職工,因有家屬或另行分配住房的,應給予分户。

因家庭和居住情況發生變化,原來的若干户實際已共同居住生活在一起的,即可以並户。如一個家庭願分居兩處,為了生活方便,與他人交換住房後,家庭成員又共同居住生活在一起的,就應當並户。

户口本,大家都有,而且特別重要,有些情況下,户口本可以代替身份證,但是身份證不可以代替户口本。户口可以單獨立户,一般成年人辦理户口本立户,只要帶着相關的資料到户籍雖在地進行辦理就可以,不過去之前,做好電話諮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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