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是否還能變更撫養權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6W

離婚後是否還能變更撫養權

【為您推薦】金湖縣律師   五寨縣律師   大鵬新區律師   新城區律師   民勤縣律師   無錫新區律師   良慶區律師   

若家裏有未成年子女的話,在夫妻離婚的同時就需要對子女的撫養問題作出處理,要是無法協商處理的話,就只能由法官作出判決,總之在離婚的時候就要確定子女的撫養權。那離婚後是否還能變更撫養權?本站小編在下文中為你解答這個問題。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意見》第16條規定,一方可以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情形: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2、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方式:

(1)要求變更撫養關係的一方另行起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意見》第15條規定,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

(2)父母雙方協議變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意見》第17條規定,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應予准許。

本站小編提醒您注意——子女撫養權歸屬的一般規定: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這當然是可以的,關於變更撫養權也是分為了兩種方式,要是當事人可以協商變更的話是最好不過的了,否則就只能起訴到法院,讓法院根據實際情況作出判決,這種情況下也就不一定會判決變更撫養權。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