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撫養義務協議範本 - 子女撫養義務如何處理
雖然説現如今離婚變得非常的常見,但是離婚也不是那麼簡單的事情,父母離婚還要關係到子 女的撫養,有的父母會私底下達成協議。撫養義務協議就是指離婚男女雙方就離婚所牽扯到的 撫養問題達成的書面協議,那麼你知道離婚後撫養義務協議範本嗎?子女撫養義務如何處理?
立協議人:
甲方: 性別:男 出生年月:
住址: 身份證號:
工作單位:
乙方: 性別:女 出生年月:
住址: 身份證號:
工作單位:
雙方自願分手,本着對孩子負責的態度,兩人經協商同意,決定將孩子交由______撫養,並 達成如下協議:
1、孩子由乙方撫養,直至年滿18週歲,負責其日常生活、健康和教育等方面的監護。18週歲 以後,孩子可以自由選擇隨父、隨母生活。
2、甲方選擇以下 種方法支付撫養費。
A:甲方則每月支付撫養費______元,不承擔具體撫養工作,直至十八歲。十八歲後,孩子上 學期間的撫養費,甲方仍應承擔。
將來,甲方如沒有收入來源而影響支付撫養費的,乙方可以請求甲方的父母先行支付孩子的撫 養費;或甲方有相關債權的,在甲方的同意下,乙方也可以請求相關債權人先行支付撫養費, 以保障孩子將來的生活。
B: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撫養費共計______(大寫) ,暫時支付______(大寫) 付給乙方,剩餘 部分按月支付到乙方賬户。
甲方的撫養費隨着孩子的年齡增長、物價的上漲,應適當的增加,具體由雙方另行協商。
3、甲方享有探望權,甲方每半年可以探望一次。或由雙方協商。
4、孩子開始上學,產生的學雜費等相關教育費用,每年甲乙雙方各交一學期(注:甲方上期 ,乙方交下期),直至交到孩子終止求學。
5、孩子的醫藥費,在 元以內由撫養方先墊付,憑相關發票,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超過 元,由乙方通知甲方,雙方共同承擔。
6、以上所列各項,立約人完全同意。
協議人簽名:____ 協議人簽名: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子女撫養義務如何處理:
夫妻離婚後,根據子女不同情況的處理如下:
(一) 子女不足2週歲的情況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頒發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一條規定:“2週歲
夫妻離婚後,根據子女不同情況的處理如下:
(一) 子女不足2週歲的情況 如果母親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雙方協議2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二)子女2週歲以上的情況
子女在2週歲以上的,首先應由父母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情況判決。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且雙方同爭子女撫養權的,法院應同等的考慮雙方的情況,看子女隨哪方生活更有利於其成長。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上述《若干具體意見》第3條的規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於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最高人民法院《若干具體意見》第4條規定: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三)子女已滿10週歲的情況
如果子女是已滿10週歲的未成年人,《若干具體意見》第5條規定:父母雙方對10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在10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別是非的能力,所以在離婚案件中,處理子女隨誰生活的問題上,應考慮到子女的個人的意願。但是這並不是説10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隨意選擇隨誰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爭撫養權,且雙方都具有撫養子女的條件時,才考慮子女個人的意見。
(四)對於成年子女隨哪方生活的問題,法院則會更多的考慮子女的意見。
(五)《若干具體意見》第6條規定: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由此可知,撫養義務協議主要是夫妻雙方簽訂的。還有就是如果需要變更撫養權的,應當重新書寫撫養權變更協議。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關於撫養義務的知識,您可以聯繫當地的律師,希望可以幫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