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不想要小孩撫養權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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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離婚不想要小孩撫養權怎麼辦?

離婚不想要小孩撫養權怎麼辦?

首先,撫養子女是父母的應盡義務,根據法律規定,雙方離婚後,不撫養一方,必須依法給付孩子的撫養費用。

其次,如果一方不給付孩子的撫養費,那麼撫養孩子的一方,可以與之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二、協議離婚手續怎麼辦理

協議雙方通過協議方式離婚的,離婚登記按照初審——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一)、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二)、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三)、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民法典》關於登記離婚的條件;

(四)、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的三十天冷靜期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遺失的可不提供,但需書面説明情況),向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並親自填寫《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經婚姻登記機關核實無誤後,發給《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單》,並將《離婚登記申請書》、《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與《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單(存根聯)》一併存檔;

(五)、冷靜期屆滿後三十天,雙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當事人要求離婚的,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願;

(六)、雙方自願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並在監誓人面前簽名;

(七)、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八)、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九)、頒發離婚證。

綜上所述,孩子撫養法院會從有利於孩子成長和雙方經濟條件的角度去考慮。撫育費為未撫養一方月收入的20到30;兩週歲以下的孩子一般由女方進行撫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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