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拒付非婚生子女撫養費 - 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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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拒付非婚生子女撫養費,怎麼辦?

有時候,一些再婚家庭的夫妻陷入感情危機後,會走到離婚這一步。如果子女判給母親撫養,父親應該承擔支付撫養費的義務。而再婚家庭中,子女可能本來就是母親帶來的,不是一方的親生子女。那麼,父親拒付非婚生子女撫養費,怎麼辦?下面小編給大家講一講。

一、父親拒付非婚生子女撫養費,怎麼辦?

婚姻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以孩子名義起訴父親要求支付撫養費,雙方協議不成,或者其協議不予准許時,應由人民法院從保護子女合法權益、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出發,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決。

二、子女撫養費的金額如何確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7條規定: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子女撫養費變更的情況有哪些?

撫養費的變更包括增加、減少和免除三種情況。撫養費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時提出的,除了因物價調整,原定數額難以維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學、實際所需撫養 費用超過原定數額以外;還可能因為子女身患疾病,撫養一方無力支付全部醫療費用;或有給付義務的一方經濟收入顯著增加,在這種情況下,子女與其生活水平相差懸殊等。反之,有給付義務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況下也可減免給付撫養費。減少給付情況,主要指給付一方,由於長期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經濟相當困難,無力按原數額給付,而撫養子女一方又能負擔子女的大部分撫養費,那麼可請求減少給付。

現在,大家應該知道了父親拒付非婚生子女撫養費,怎麼辦?按照婚姻法規定,不管是婚生子女還是非婚生子女,都享有平等的權利。再婚父母離婚的,母親拿到子女撫養權,作為父親,要主動承擔撫養費。如果拒絕支付的,女方可以向當地民政部門提出調解要求,或者直接向法院提出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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