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孩子撫養費沒工作可以不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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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孩子撫養費沒工作可以不給嗎?

一、離婚孩子撫養費沒工作可以不給嗎?

不可以不給,對於撫養費的數額應當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的負擔能力和當地實際生活水平來加以確定。在撫養費負擔數額方面,不直接撫養一方的給付標準,一般是有固定收入的應為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一般不超過月總收入的50%。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數額可按照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當然,如果有特殊情況,給付的比例可以適當調整,如果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則可用財物折抵子女撫養費,比如可以從夫妻共同財產中分出一部分作為撫養子女的保證基金

二、給付撫養費的時間是多久?

1、原則期限:

根據子女成年的含義,原則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週歲為止。如果子女16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為其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給付撫育費。也就是16週歲以下,父母必須支付撫養費,16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視情況給付,18週歲以上就不再給付。

2、特殊期限:

一些特殊情況下雖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經濟負擔能力,仍要負擔其撫養費,其停止期限視具體情況而定,包括以下三種情況:

(1)成年子女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讀的。

(3)成年子女確無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三、如何考慮孩子的撫養費?

(1)子女生活、就學、就醫的實際需要。

(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數額一般可按照收入20-30%計算,工資總額包括基本工資、較穩定的獎金;無固定收入或者收入過高或過低的,可依據當地的平均收入計算。

(3)當地實際生活水平。

也會涉及到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來説,撫養費的給付子女十八週歲為止。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養費。

沒工作可以適當的減少撫養費,在原則上,孩子的撫養費要給做到18週歲,但是也有特殊的情況,如果成年子女喪失勞動能力,自己的收入不足以維持自己的生活;成年子女還在校就讀,父母也需要支付撫養費,但給付撫養費的標準可以適當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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