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不支付撫養費怎麼辦可以執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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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不支付撫養費怎麼辦可以執行嗎?

如果夫妻雙方離婚後,女方不支付撫養費怎麼辦可以執行嗎?想必當男方遇到女方不願意支付孩子撫養費這種情況時都會存在這一疑惑,父母即使離異,雙方均有義務承擔撫養孩子的義務。因此就女方不支付撫養費能否申請強制執行這一問題,本文接下來會用父母的撫養義務的相關內容對問題進行解答,請您往下閲讀。

一、父母對孩子有撫養義務

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二、女方不給撫養費怎麼辦

女方不履行撫育義務,針對此情況可向一審法院反映,由一審法院對不執行判決的當事人進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撫養子女的義務。如果仍然不聽勸告,不接受教育,拒不執行判決,根據《婚姻法》規定,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一審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強制執行。法院進入強制程序時,一般需要當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請。

根據執行工作的規定,對已發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內容的法律文書、民事制裁決定書,可由審判庭移送執行機構執行。

也就是説對具有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內容的生效法律文書也可以不經申請,由法院依職權直接進入強制執行程。強制執行的辦法:

1、提取、扣留被申請人的儲蓄存款或工資等勞動收入。如請被執行人所在單位協助從工資中按月扣除;

2、查封、扣押、凍結、變賣被申請人的財產。是指財產被查封、扣押後,執行員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間履行法律確定的義務。逾期不履行,按照規定法院可將被查封、扣押的財產交有關單位進行拍賣或者變買。強制負有義務的當事人履行義務。

綜上所述,法律規定夫妻離異後雙方均有對孩子有撫養義務,如果女方不願意支付撫養費,一方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強制執行,一旦進入強制執行,女方會被責令要求按法規履行義務,所以在此提醒父母,要清楚瞭解關於孩子撫養費的相關法律條文,這樣才能避免發生對孩子撫養義務等糾紛問題。以上便是本文就“女方不支付撫養費怎麼辦可以執行嗎”這一問題的解答,希望能幫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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