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子女能不能請求之前未支付的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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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子女能不能請求之前未支付的撫養費?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父母有撫養孩子的義務,無論父母是否離婚,雙方都有責任撫養孩子。如果父母離婚,不與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也要定期支付孩子的撫養費。有些子女在成年之後會將未支付撫養費的父親或母親起訴至法院,追討之前未支付的撫養費,那麼在法律上,成年子女能不能請求之前未支付的撫養費?本站小編今天就和大家一起來探討一下這個話題。

一、成年子女能不能請求之前未支付的撫養費?

撫養費的拖欠並不能夠簡單地認定為是一種債權債務關係。撫養費設立的目的與價值是為了保障未成年子女健康、茁壯地成長。子女在成年後,無論是否具有獨立生活能力,撫養費所體現的法益已經不存在。也就是説,成年後的子女喪失了撫養費的請求權。既然實體權利已經消失,那麼也就不存在是否適用訴訟時效的問題。

同時,夫妻對於子女均負有撫養義務。所以,雖然成年子女不再具有撫養費的請求權,但是支付子女撫養費的原配偶一方在子女成長的過程中不僅承擔了自己的義務,還承擔了對方支付撫養費的義務。所以,配偶一方就自己多承擔的撫養費還是具有返還請求權的,可以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二、我國法律對撫養費的規定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8條規定: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

第9條規定: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根據以上規定, 撫養費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撫養費的專用賬户或在探視孩子時支付,實踐中,很多當事人都要求對方一次性支付撫養費,因為這樣一來省去要錢的麻煩,二來可以折抵給付對方房款。但是,是否採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對方的實際支付能力,以及對方當事人的態度。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會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2、撫養費不單指生活費,“撫養費”包括三項,即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所以,在離婚時,除生活費外,要充分考慮教育費和醫療費,在撫養費的標準(20~30%比例)範圍內爭取較高的比例。

3、一般情況下,父母撫養子女的義務截止到子女十八週歲。超出十八週歲,父母沒有法定撫養義務,包括子女上大學期間的撫養費。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根據以上規定,子女超過十八歲,尚須父母履行撫養義務的情形

(1)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

(2)子女非因主觀原因(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無法維持正常生活。

許多子女在成年之後才會意識到父母之前不支付撫養費是違法的,那這些子女能不能請求之前未支付的撫養費就成為他們所關心的問題。在實踐中,子女在成年之後就不具備追討撫養費的權利,但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可以追討撫養費,不過有法律上的時效規定。所以,如果一方未支付撫養費,其子女與另一方應及時維權,以免錯過時機無法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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