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一人一個孩子 - 兩個孩子的撫養費問題怎麼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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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一人一個孩子,兩個孩子的撫養費問題怎麼解決?

隨着經濟的快速發展,人們思想越加開放,離婚率也居高不下。很多家庭因為夫妻感情不和選擇離婚。離婚後財產分割和孩子撫養權問題的糾紛尤為突出。那麼,如果雙方養育兩個孩子,離婚協議一人一個,這種情況,兩個孩子的撫養費問題怎麼解決呢?下面本站小編就為您詳細介紹。

一、離婚後一人一個孩子,兩個孩子的撫養費問題怎麼解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依據民法典的規定,孩子的撫養費問題應該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則由人民法院判決,實踐中如果雙方向撫養一個子女的,原則是上撫養費抵消。

二、撫養費的內容

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學歷教育的教育費應當負擔,但是因為上收費較貴的私立學校,貴族學校所多支付的擇校費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夠而產生的贊助費,不應當屬於撫養費。

子女就讀未經父母雙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該筆費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撫養費以必要為限,子女購買電腦手機等、外出旅遊的費用、購買商業保險的費用等,該些費用的支出沒有法律依據,父母可以拒絕支付。

子女大病及絕症的醫療費,以社會醫療保險能報銷的為限,如子女因患有腎功能衰竭需要換腎的費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費用等都不屬於撫養費之列,父母只有道義上承擔該費用的責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擔該費用的義務

三、怎樣確定撫養費

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父母雙方可以協議子女隨一方生活並由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育費。但經查實,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不予准許。二、撫養費標準數額的衡量:

1、子女的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的實際需要

撫養費數額的確定原則,以有利於子女的健康成長為需要。那麼在確定撫養費數額時,首先要考慮的是,子女在父母離婚前的實際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的情況。有的孩子在父母離婚前,生活條件較好,還報了各種學習班,在父母離婚時,就應考慮這些情況,儘可能地保持孩子以前的生活狀態。以避免父母的離異,對孩子造成過多的心理恐慌。

當然,相對的是,父母在離婚時,也不能因此而不顧子女的生活實際需要,無端地抬高撫養費要求,以此作為離婚的條件,也是不適當的。

2、父母雙方的經濟收入能力

對於撫養費數額的確定,還要考慮父母的經濟收入能力,特別是給付撫養費一方的支付能力。支付能力較強的,適當多承擔一些;支付能力較弱的,適當少承擔一些。

最高人民法院曾於1993年對於子女的撫養問題作出過司法解釋,規定:“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在實踐中,很多人仍堅持要求按照這個標準執行。部見上,雖然這個規定未撤銷,但是已不適用。這個規定是十五年前的生活費標準,在十五年後的今天,中國的經濟發展發生了巨大的飛躍,很多家庭的月收入達幾萬,甚至幾十萬,仍以20%至30%的標準給付小孩撫養費顯然沒有必要。所以,還要結合小孩的實際需要來參考。

綜上所述,兩個孩子的撫養費問題在上文已經具體介紹,雙方離婚後,依舊需要承擔對孩子的撫養義務。如果生育兩個孩子,兩個人離婚後一人一個,一般情況下撫養費可以互相抵消。但是雙方都有孩子的探視權,確保孩子的健康成長!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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