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後孩子撫養費計算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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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後孩子撫養費計算是怎樣的

相信大家都清楚,要是夫妻離婚的話,必然會涉及到對孩子撫養問題的處理,而此時確定了撫養權之後,還要具體確定撫養費的數額,但對孩子撫養費計算,可能很多人就不是很瞭解了。下面,本站小編就來告訴大家孩子撫養費應該如何計算。

一、夫妻離婚後孩子撫養費計算是怎樣的

離婚子女撫養費計算,標準是什麼?我國《婚姻法》規定,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一般情況下不撫養孩子的一方不需另付教育費,醫療費。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對於有固定收入的,孩子撫養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適當地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可依據不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收入的平均收入,參照以上比例確定。但是在實踐中具體數額的確定,不可機械的適用法條,據此來確定離婚子女撫養費計算的標準,這可應根據當地生活水平和孩子的實際開銷做一定的調整,具體可以查閲和諮詢相關資料,人士。

另外,即使孩子的撫養費法院判決當中已經確定,還是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更改的。如原定的撫養費根本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了;也或者説因子女上學或身體患病遠遠超過了預期的開銷等等。

二、離婚子女撫養費怎麼給?

離婚子女撫養費怎麼給?根據《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這其中就包括離婚子女撫養費怎麼給的問題。

1、關於離婚子女撫養費計算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離婚子女撫養費一般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養費。

父母雙方可以協議子女隨一方生活並由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養費。但經查實,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不予准許。

3、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週歲為止。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養費。

4、其他。生父與繼母或生母與繼父離婚時,對曾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繼父或繼母不同意繼續撫養的,仍應由生父母撫養。

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的,應另行起訴。

父母不得因子女變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撫養費。父或母一方擅自將子女姓氏改為繼母或繼父姓氏而引起糾紛的,應責令恢復原姓氏。

在離婚訴訟期間,雙方均拒絕撫養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暫由一方撫養。

離婚孩子撫養費計算標準在法律上規定並不具體,因為離婚案件中夫妻支付能力和各地經濟水平不同,很難用具體的數額予以確定。所以,在個案中,法院法官有一定的裁量權,這對於離婚案件任何一方當事人來説,證據是否充分和訴訟技能是否高明非常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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