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播誘導別人騙刷禮物 - 被女主播騙感情如何挽回損失?

來源:法律科普站 3W

詐騙團伙偽裝成傳媒公司

女主播誘導別人騙刷禮物,被女主播騙感情如何挽回損失?

5月中旬,警方發現,該公司由老闆、推廣員和女主播組成,以戀愛交友為名,利用各類軟件添加陌生男性網友,誘騙網友在直播平台充值“刷禮物”。

5月13日22時許,黃埔警方採取抓捕行動,在轄內某寫字樓抓獲犯罪嫌疑人王某、巫某等6人,現場查獲涉案電腦7台、手機12台。

審查,6名犯罪嫌疑人對利用網絡直播平台,以戀愛交友為名實施詐騙的作案經過供認不諱。

騙子對照“話術本”發起網戀

據犯罪嫌疑人王某供述,他於2月底出資50萬元,用犯罪嫌疑人楊某(男,26歲)的身份註冊成立廣州某傳媒公司,並聘用巫某作為公司主播,負責網絡平台直播,同時組織沈某(男,20歲)等多名人員充當“推廣員”,假扮女性在平台上吸引“客户”。

王某還自制了“話術本”提供給公司相關人員學習和使用。該“話術本”詳細規定了“包裝定位”“聊天技巧”“行為忌諱”和“直播間互動”等內容,甚至對女主播的“血型”“獨特喜好”“父母職業”等情況都作了明確説明。

每名“推廣員”(均為男性)均使用公司統一配發的工作手機,按照“話術本”規定各自“運營”全新微信號。他們通過女性照片、動漫頭像和朋友圈配圖,將自己“包裝”成優質單身女性,在網絡直播平台挑選單身男性,以戀愛交友為名不斷“吸粉”。隨後,他們利用“話術本”中的各種聊天套路,蒐集掌握客户的基本情況,按照客户優劣程度以“A-D”進行編號,精準篩選出“優質客户”。 

編19種理由騙網友“刷禮物”

該詐騙團伙在篩選出“優質客户”後,“推廣員”便會在聊天中以“母親有重病、弟弟還在念書急需錢”等理由,傳遞白天上班、晚上在某直播平台兼職當主播的信息,待時機成熟便誘騙對方進入該直播平台“提人氣”“刷禮物”。

犯罪嫌疑人巫某一般於每日20時至22時在某直播平台進行直播表演,直播過程中,犯罪嫌疑人王某會安排“推廣員”扮演“水軍”進行配合,通過“懟”“槓”“罵”“刷小禮物”等形式,刺激目標客户,激活直播間氛圍。

據犯罪嫌疑人巫某供述,其在直播間中會以“生日”“節日”“平台活動”“衝擊平台周星”“業績任務不夠”“主播PK”等共計19種理由,誘導事主不斷在平台充值“刷禮物”,以此騙取事主錢財。

目前市面上許多小的直播平台存在違法詐騙行為,通過女主播與業務員分工合作,以戀愛名義誘導受害者在直播平台對主播刷禮物。遭遇此類騙局一定要第一時間報警並尋求法律援助挽回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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