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刑事律師|男友撿到別人手機 - 轉走支付寶錢財違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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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簡介

洛陽刑事律師|男友撿到別人手機,轉走支付寶錢財違法嗎?

2017年2月3日,孫先生在某地撿到李先生丟失手機,次日凌晨4點,孫先生通過修改李先生手機支付寶密碼,分三次將支付寶錢財2500元轉至自己支付寶,並於凌晨六點將涉案金額轉至自己銀行卡內準備提現。

2017年2月4日,孫先生將2500元退還給受害人。

二、法院裁判

法院判決被告人孫先生盜竊罪,判處拘役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00元。

三、律師點評

洛陽刑事辯護犯罪預防律師|河南藍鋭律師事務所刑事辯護律師團隊答疑解惑:

被告人孫先生無視國家法律,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盜竊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之規定,構成盜竊罪。一審法院根據孫先生自首情況及返還受害人,判處孫先生拘役六個月。

四、律師支招

洛陽刑事辯護及犯罪預防律師提醒各位朋友,在撿到他人物品已經要物歸原主,千萬不可解鎖密碼,轉走他人支付寶或者微信錢財,根據河南省關於盜竊罪司法解釋,盜竊他人物品超過2000元構成盜竊罪,將會面臨刑事處罰。如果一時糊塗出現錯誤,建議第一時間將錢財返還至受害人,取得受害人的諒解,並向公安機關自首,及時委託專業律師積極應對,本案中,孫先生盜竊金額超過2000元,達到盜竊罪刑事立案標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審法院根據孫先生自首情況及返還退贓情況,依法減輕刑事處罰,判處孫先生有期徒刑六個月量刑適當。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遵守法律是做人的最低底線,否則將會受到法律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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