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選到喜歡的房子 - 可以退定金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2W

沒選到喜歡的房子,可以退定金嗎?

沒選到喜歡的房子,可以退定金嗎?

 

    有些開發商在具體户型户號確定前就開始預售房屋,並約定沒有選到購房者喜歡的户型可以退還定金,在這種情況下,如若購房者沒有選到自己喜歡的户型,開發商拒絕退定金怎麼辦? 

 

 

基本案情

謝某於2021年4月23日向恆龍公司交納了購房預售認籌金20000元,恆龍公司的樓盤項目於2021年5月1日開盤,因謝沒能選到合適的住房,恆龍公司據協議應於30日內將認籌金退還。恆龍公司於2021年5月22日通知謝定貴到場辦理退款手續,並將認籌協議原件及謝定貴的身份證複印件、銀行卡複印件收走,但至今未退款。為此,提起訴訟。

法院觀點

謝某主張的事實有銀行賬户明細、POS機消費單和雙方簽訂的《重慶銅梁恆大城認籌協議書》複印件在案,院予以確認。認籌協議書合法有效,雙方均應按協議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謝未認購到意願房屋,恆龍公司應於公開發售日後30天內為謝定貴辦理全額無息退還登記金手續。院採信謝定貴關於其至今未選購到意願房屋及恆龍公司至今未退還認籌登記金的陳述。謝某要求恆龍公司退還20000元認籌登記金的主張,符合雙方約定和法律規定,院予以支持。

筆者認為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在本案合同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開發商就應按照約定退還定金。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