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收方拿着三年前的批文來徵地,每畝地補償少近3萬元,還讓村民簽字。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5W

徵收方拿着三年前的批文來徵地,每畝地補償少近3萬元,還讓村民簽字。這種壓低補償的新套路,農民朋友小心中招!

徵收方拿着三年前的批文來徵地,每畝地補償少近3萬元,還讓村民簽字。

有朋友在後台留言諮詢即明律師:我是江蘇通州的,政府2017年辦理的批文,現在來徵地,説還是按照2017年的標準來,每畝只給19000,這是不是太低了?

這個諮詢裏,存在以下兩個違法違規的地方:

一.2017年的徵地批文已經無效了,不能拿來徵地!

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第十九條規定:農用地轉用批准後,滿兩年未實施具體徵地或用地行為的,批准文件自動失效。

也就是説,徵地批文的有效期限是兩年,2017年已經過了三年之久,批文早已是無效文件,用來徵地是違法的!徵收方要來徵地,必須重新去申請審批,重新審批後,也是要按照最新的補償標準來補償的!

二.補償標準要按照最新的來,不能還按照2017年的標準來補!

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各地區的徵地補償標準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佈一次。江蘇2020年的補償標準已經出來了,理應按照最新的補償標準來。何況即使2020年的補償標準沒有調整和公佈,往年的標準也只能作為參考,經濟在發展,生活水平在提高,補償標準也會隨之提升,徵地時應當將土地增值的價格也計算進去。

即明幫這位朋友查了江蘇省南通市通州區2020年最新的徵地補償標準,通州區屬於三類地區,價格最低要達到47000一畝,也就是説如果同意徵收方的徵地價格,那麼每畝地會補償少將近3萬元!

這個套路大家現在看清楚了嗎?拿着失效的徵地批文來騙大家,讓大家誤以為要按照以前的徵地價格來補償,一旦同意,農民朋友就會損失掉一大筆錢!

徵地流程較為複雜,每個環節都有一些細節容易被鑽空子,如果徵收方拿着失效的文件來徵地,我們是可以拒絕的,並且補償的時候,一定要按照最新的補償標準來。

大家在徵地過程當中一定要擦亮眼睛,多瞭解有關的知識,避免中了徵收方的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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