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收方沒有徵地批文就徵地 - 合法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1W

一、徵收方沒有徵地批文就徵地,合法嗎?

徵收方沒有徵地批文就徵地,合法嗎?

沒有徵地批文屬於違法徵地,但有了徵地批文也不一定合法。

徵地擬公告出來後,市、縣、區級人民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對徵地情況進行調查,查清擬徵地的權屬、地類、面積及地上附着物權屬、種類、數量等現狀情況,計算徵地涉及的需要安置農民的情況,擬定徵地補償標準及人員安置方案,並由被徵地村(居)委會、被徵地農民和地上附着物產權人共同確認簽字。

二、完整的徵地程序到徵地批文下來之後要經歷的程序

1、徵地擬公告

由市、縣、區級人民政府或者國土資源部門在擬徵地的村(居)委會發布徵地擬公告,告知被徵地的村(居)委會和村(居)民,將被徵收土地的範圍、面積、地類、位置、補償標準、補償方式、被安置人員、安置途徑一次性張貼公告在被徵地的村(居)委會公示欄以及各村民小組。徵地擬公告出來之後,搶栽、搶種的農作物以及搶建的建築物不列入補償範圍。公安局也會暫停該被徵地的村(居)委會的户口遷入或遷出。

2、現狀調查及確認

徵地擬公告出來後,市、縣、區級人民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對徵地情況進行調查,查清擬徵地的權屬、地類、面積及地上附着物權屬、種類、數量等現狀情況,計算徵地涉及的需要安置農民的情況,擬定徵地補償標準及人員安置方案,並由被徵地村(居)委會、被徵地農民和地上附着物產權人共同確認簽字。

3、徵詢村民意見,組織徵地聽證

在上報徵地材料前,縣或市級國土資源部門同所在地的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就確認結果及擬徵地的範圍、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和人員安置方案,在擬徵地村予以公示,聽取被徵地農村村民和村(居)委會的意見,告知聽證的權利,如果有人提出聽證的,應當召開聽證會,聽取被徵地村民的意見。

4、徵地材料的組織、審核及上報

縣或市級國土資源部門根據徵地情況調查結果和徵地補償標準、人員安置方案,以及建設項目的相關材料,擬定建設用地呈報説明書、農用地轉用方案、徵收土地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經過區縣人民政府初步審核同意後,層層上報,最後報省人民政府或國務院批准。

5、徵地的審核、報批

市、縣人民政府上報的徵地材料,一般由省、直轄市國土資源部門受理並進行審核。凡是徵地材料齊全、徵地程序合法、徵地補償符合最低保護標準,人員安置方案已經確認,報請省級、直轄市人民政府審批。需報國務院批准的,由省級、直轄市人民政府審核後報請國務院批准,徵地經國務院或省政府批准後,省級、直轄市人民政府或國土資源部下發正式的徵地批准文件。

6、徵地公告和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省級、直轄市人民政府或國土資源部的徵地批文下發後,當地的縣、市、區級人民政府要發佈徵地公告,當地的縣、市、區級國土資源部門要發佈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徵地公告和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均需要在被徵地的村(居)委會和被徵地村民小組進行張貼公示。有條件的還應通過廣播、通知等形式進行廣而告之。

7、辦理徵地補償登記

被徵地的村民在看到徵地公告和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之後到公告所指定的位置和聯繫人持土地權屬證明和其他產權證明,辦理補償登記。

8、簽署徵地補償協議和交付土地

根據徵地公告和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市、縣、區級國土資源部門和被徵地農户以及村(居)委會簽訂徵地補償協議,一式三份,國土資源部門一份、被徵地農户一份、村(居)委會一份。並且徵地補償款足額及時支付給被徵地農户和村(居)會;如果徵地補償款沒有落實到位的,被徵地農户有權拒絕交地。

綜上所述,徵收方如果沒有徵地批文就徵地的肯定是不合法的,而且就算有了徵地批文,其他程序也沒有完善的也不一定合法,徵地工作開始的時候一定需要將補償款全部落實到位,否則被徵地方有權利拒絕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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