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婚姻律師諮詢 - 離婚協議房產能給子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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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雙方對於房產問題爭執不下,可以考慮將房產給子女,一方面有利於快速解決離婚問題,另一方面,這些約定可以保障子女權益,受法律保護。李曉娟律師用2022年一個二審判決講一下。

杭州婚姻律師諮詢:離婚協議房產能給子女嗎?

有這樣一個案子,雙方離婚時約定婚內購買的房子歸兒子所有,離婚後貸款由男方繼續償還,男方在兒子19歲前將房產過户給兒子。離婚後沒多久,男方想瞞着女方和兒子把房子賣掉,在過户時被女方發現並阻止,然後去法院起訴要求確定離婚協議約定內容有效,並要求男方將房產過户到兒子名下。

庭審中,女方認為,這套房產給兒子是在離婚時雙方自願協商達成的結果,應該按照離婚協議的性質處理,而法律規定只有在離婚協議存在欺詐、脅迫情形時才能撤銷離婚協議,否則離婚協議都是有效的,所以説範某應當按照離婚協議來履行。

而男方認為,這套房產屬於自己和付某的共同財產,離婚協議中有關該房屋的條款系贈與條款,房屋過户前男方可以行使撤銷權。

一審法院認為男、女雙方達成的離婚協議書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應屬有效,所以,女方要求確認雙方簽訂的《離婚協議》有效的訴訟請求,法院予以支持。

離婚協議中將財產贈與子女並非普通的贈與合同關係,而是雙方在離婚協議中約定的贈與事項,屬於雙方就離婚事項所作整體約定的一部分,男方並不享有對該條款的任意撤銷權,男方也未舉證證明簽訂協議時女方存在欺詐、脅迫等法定撤銷情形,所以,男方應當按照協議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現房屋貸款已還清,已符合過户條件,男方需要配合女方和兒子辦理房產過户手續。

男方上訴。

二審法院認為:男女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為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及公序良俗,應屬有效。

《離婚協議》是對子女撫養及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等問題的一攬子解決方案,並非單純的民事贈與合同,男方不享有任意撤銷權,亦不能僅以經濟困難為由要求撤銷贈與。

關於是否有權要求立即履行的問題,協議約定了男方在將涉訴房產過户給兒子之前不得將房屋私自抵押、售賣、贈與。但根據已查明的事實,男方曾私自出售涉訴房產,侵害了相關人員權益,所以,女方為了防止類似侵害再次發生,要求男方立即履行過户約定,具有依據,應予支持。

此外,涉訴房屋貸款已經還清,兒子接受涉訴房屋並不會產生侵害其權益的可能情形。

二審最終維持原判。

通過這個案子,李律師給大家兩個建議:

1、協議離婚時,離婚協議約定財產給子女是一個不錯的辦法,不能反悔。

2、離婚協議約定房產給子女時,可以同時約定房產過户給子女,之前不得將房屋私自抵押、售賣、贈與,同時約定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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