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告別槍決 - 全面注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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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全面實行注射死刑

遼寧省告別槍決 全面注射死刑

成為全國首個徹底告別“槍決”的省份

遼寧省的死刑執行方式向“人道”二字跨出了歷史性的一步,“槍決”已成為只存在於人們記憶中的詞彙。12月9日,省高級人民法院透露,12月2日在本溪召開的注射執行死刑工作現場會上決定,即日起,遼寧省對死刑犯一律實行注射執行死刑。此舉,意味着遼寧省在全國第一個徹底實現了死刑執行方式從“室外”到“室內”,從“彈頭”到“針頭”的轉變。

據省高法負責人介紹,注射死刑,是目前為止最為人道的死刑執行方式。1996年,我國在新修訂的《刑事訴訟法》中明確提出“死刑採用槍決或者注射等方法執行”後,最高法就開始要求各地法院要切實推進注射方法執行死刑工作,並相繼制定下發了《關於採用注射方法執行死刑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關於開展注射執行死刑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逐步把注射執行死刑工作納入科學、規範的軌道。

遼寧省此方面的工作從2001年開始。當年,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全省走出了第一步,他們先後組織有關人員到上海等地學習,投資修建了注射執行死刑的執行室,制定了《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注射執行死刑工作細則》,並於11月20日首次對兩名死刑犯罪分子採用注射方式執行死刑,此後,該院徹底改革,死刑犯全部“注射”。在此基礎上,幾年來,遼寧省陸續推廣注射執行死刑,多個地區購入設備,已開始實施。

2008年12月,為了加速此工作進程,省高法對注射執行死刑工作再發“動員令”,把全省實行注射執行死刑工作列入2009年規劃,並將其納入對各中級人民法院的年度工作目標考評之中。

為了實現今年年底前全部實行注射執行死刑的目標,一年來,全省法院在注射執行死刑工作的人員配置、技術能力、設施條件等方面加大投入,目前已經具備了全面實行注射執行死刑工作條件。對於個別中院每年死刑執行案件數量少,沒有必要建設專門刑場的現實,遼寧省將按照資源共享的原則,通過調動死刑執行車、異地調警執行等措施來保障完成。下一步,遼寧省法院還將大力加強制度建設,建立和完善與相關裝備、設施相配套的申請、審批、保管、使用等制度,形成一套嚴密的流程管理系統,實現注射執行死刑工作的規範化、程序化,切實做到萬無一失。同時,做好執行人員的培訓工作,培養一支心理和技術過硬的注射執行死刑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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