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請律師需要先給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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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請律師需要先給錢嗎?

如果請律師需要先給錢嗎?

請律師是否需要先給錢,要看和律師怎麼約定,一般是先付費,或先付一部分,或風險代理。訴訟費和律師費是分別收取的,每個階段的收費應該由雙方協商,體現在合同裏,一般分為一審、二審和執行三個階段,但也可以一次付清如果規定不清,一般視為全部負責收費比例非常靈活,一般從1-30%不等。

二、訴訟費標準

(一)經濟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標準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在司法實踐中,律師費是屬於律師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有關收費項目,相關情況是屬於商業行為,所以是可以通過雙方協商來進行認定的,如果達成一致意見就是可以的,但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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