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法律援助要具備哪些條件?
在當前的中國,仍然還有一批由於自然、經濟、社會和文化方面的低下狀態而難以像正常人那樣化解社會問題造成的壓力,陷入困境,處於不利社會地位的人羣或階層,這也就是所謂的弱勢羣體。作為司法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法律援助通過向這些缺乏能力、經濟困難的當事人提供法律幫助,使他們能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享受平等的法律保護。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申請法律援助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一)刑事訴訟辯護、代理;(二)請求給付贍養費、撫育費、扶養費;
(三)請求給付社會保險金、最低生活保障金、撫卹金、救濟金、勞動報酬;
(四)殘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農村“五保户”、患有嚴重疾病的人請求侵權賠償;
(五)交通事故、醫療事故、工傷事故、產品質量事故或其他人身傷害事故的受害人,請求賠償的;
(六)見義勇為者請求獎勵與保護;因見義勇為或為保護社會公共利益致使自己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本人或者近親屬請求賠償或經濟補償的;
(七)進城務工人員追索勞動報酬或其他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而請求賠償的;
(八)請求國家賠償;
(九)其他確需法律援助的法律事務。
二、申請法律援助的對象和條件:
(一)申請法律援助的對象必須是經濟困難或者因突發事故無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的公民以及刑事訴訟中由人民法院指定辯護的被告人。
(二)公民申請法律援助應當向法律援助機構提交下列有關材料:
1、身份證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代理人代為申請的還應當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2、經濟困難的證明;
3、申請法律援助的事項及有關的證據材料。
經濟困難的標準參照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佈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
拓展資料: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法律援助的律師,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人給予無償提供法律服務的一項法律保障制度。
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第二款、第三款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