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二手房首付了人跑了怎麼辦
一、買二手房首付了人跑了怎麼辦?
這種情形涉嫌詐騙罪,建議及時報警處理,在我國,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的即構成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二、以賣房為由詐騙滿足哪些條件可以逮捕嫌疑人?
(一) 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
(二) 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
(三) 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
三、以賣房為由詐騙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條件有哪些?
(一)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條件;
(二)有明確的被告人;
(三)有請求賠償的具體要求和事實根據;
(四)被害人的物質損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造成的;
(五)屬於人民法院受理附帶民事訴訟的範圍。
四、以賣房為由詐騙拒不認罪可以定罪嗎?
以賣房為由實施詐騙,嫌疑人拒不認罪的,只要證據充分就可以定罪。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證據確實、充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
(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正常情況下買家不可能在收了首付以後就逃跑,付首付之前買家要對本人購買的這套二手房進行全方面的調查,正常情況下應該要求賣家提供房產證,並且要核實對方提供的房產證,有些詐騙案件中,賣家可能會提供虛假的房產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