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產律師收費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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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產律師收費標準是什麼?

一、北京市房產律師收費標準是什麼?

北京市房產律師收費標準是在幾千元到幾萬元左右。

(一) 一審階段

爭議標的(計算基數) 計算比例

1、爭議標的在10萬元以下部份 7%但不少於¥5000元

2、爭議標的在10萬元以上但在100萬元以下部分 6%

3、爭議標的在100萬元以上但在500萬元以下部分 5%

4、爭議標的在500萬元以上但在1000萬元以下部分 3%

5、爭議標的在1000萬元以上但在5000萬元以下部分 1%

6、爭議標的在5000萬元以上部分 0.5%

(二) 二審階段

1、未代理一審只代理二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一審標準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2、曾代理一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一審收費的二分之一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3、代理二審後發回重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二審收費的二分之一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三) 再審(申訴)階段

1、未曾代理一、二審而單獨代理再審(申訴)的案件,代理費按一審標準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2、曾代理一審或二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一審或二審收費的二分之一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二、可以訴訟解決的房產糾紛有哪些?

(一)凡以房產為標的的買賣、租賃、典當、建築承包(包括勘察、設計、建築)以及合建、代理、居間、使用、轉讓、確權等民事行為發生的糾紛,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而且一般是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人民法院將作為民事案件受理。

(二)因單位內部分配公房使用權而產生的糾紛,如果是單位職工對單位分房決定有意見的,不屬法院受理範圍,不能向法院起訴;如果是受配人(或其它原舊房內應一併遷出的同住親屬佔住舊房)分得新房又無理佔住舊房或非受配人以單位分配不合理為由而強佔公房,被侵害人(包括單位和合法受配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三)單位分配給職工住房使用權並訂有分房合同的,職工因本人原因而離職、辭職,或被單位除名、開除的,單位根據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權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四)單位之間因行政調撥等原因引起的房屋糾紛,不屬法院受理範圍,當事人應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解決。因歷史原因由行政劃撥房屋使用權的,現房屋產權人要求收回房屋自用或要求明確租金的,可以向法院起訴,法院一般作為民事案件受理。

(五)因違章建築引起的房產糾紛,因違章建築的認定、拆除引起的糾紛,應由行政機關受理,行政機關不依法處理或處理不當,當事人不服的,可作為行政案件提起訴訟。但當事人以違章建築為標的發生的買賣、租賃、抵押等民事糾紛以及違章建築妨礙他人通風、採光等引起的鄰里糾紛可作為民事案件向法院起訴。

(六)因為有關部門審批建築執照不當,影響他人通風、採光引起的糾紛,一般應由原告向有關部門申請解決,也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現實生活當中,不管是在北京市還是在其他的地區發生了房地產方面的糾紛,那麼都是可以通過委託律師的方式來提起訴訟的,但是又是提供了一定的服務,肯定是需要收取一定的費用的,一般情況下都是按照幾千元到幾萬元左右的費用來收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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