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擬合同注意事項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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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草擬合同注意事項有什麼?

草擬合同注意事項有什麼?

第一、注意合同名稱與合同內容是否一致。

第二、注意列明每項商品的單價。

第三、在合同中明確違約金和賠償金計算方法《民法典》雖然規定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向其追索違約金和賠償金,但如果合同中沒有明確違約金的數額,法院就會視為雙方當時放棄違約金權利,而不予支持。

第四、確定管轄法院。現在一些案件,經常在訴訟管轄方面耗費時間和精力。

第五、注意用詞嚴謹。不要在合同中使用模零兩可的詞句或多義詞。

第六、簽約對象的主體資格當前,經營單位的性質、種類、背景比較複雜,有關部門的管理不到位現象比較普遍。

第七、合同條款必須對等性合同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權利義務的協議,民法典明確規定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義務,一方享受權利,必須承擔義務,合同條款的對等性是公平原則的重要內容。

第八、注意定金與"訂金"的區別定金是債的一種擔保方式,民法典規定當事人可以依照《民法典》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第九、注意項目分包合同的特殊要求。公司承攬的有些項目是從其他承包商那裏分包而來的。

第十、仲裁機構名稱要寫具體、明確有的合同在約定仲裁事項時,只是籠統的寫一旦發生糾紛在甲方(或乙方)所在地仲裁部門解決。

二、怎麼起草合同

1、合同的主要形式與種類

甲乙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主要使用書面形式。合同的主要種類有:買賣合同、供電、水、氣、熱力合同、贈與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合同、運輸合同、技術合同、保管合同、倉儲合同、委託合同、行紀合同、居間合同。

2、合同標題

起草合同首先要對合同的性質進行確認或歸類,也就是合同的標題即合同的名稱,需要寫明合同的性質,有的標題中還需要寫明標的物等。

3、雙方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書寫簽訂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名稱,應當按營業執照上核准的名稱寫,要寫全稱,不能寫簡稱,更不能寫別人不瞭解的代稱、代號。

4、合同的主要條款。

5、合同其他條款

合同的類別不同,合同的性質自然也就不同。

6、尾部

合同的尾部一般包括:雙方當事人簽章;簽訂合同的日期;如果需要雙方主管部門證明或需要公證、簽證的,要由有關單位寫明意見,並加蓋公章;合同的正、副本份數及合同的有效期限。

綜上所述,生活中我們最常用到的一種法律文書應該就是合同了,不管是工作還是租房都是需要簽訂合同的,很多人並不清楚合同的基本格式。起草合同是訂立合同的第一步,只要先起草出來了合同的具體內容之回後,再結合實際情況,對合同內容進行修改、完善,這樣最終才能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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