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長與總裁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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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長:是公司董事會的組織者,一般是股東的代表推舉出來代表股東利益,負責監督公司日常運作的人。
2、總裁:常常就是總經理,是股東聘任或者推薦的公司管理層的最高管理者;一般比較大的公司或者公司下屬有幾個較小或者專業的公司中,稱呼總裁的為多,單一公司稱總經理為多。
3、職權區別:
(1)總裁是股東聘任或者推薦的公司管理層的最高管理者,一般比較大的公司或者公司下屬有幾個較小或者專業的公司中,稱呼總裁的為多,單一公司稱總經理為多。
(2)董事長直接領導公司裏的董事會或董事局,以及附設的任免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審計委員會等一些專門委員會,是公司的最高領導者,一般是持有最多股份的股東。
4、身份區別:
(1)董事長是公司的實際所有者,收入來源主要是公司的經營利潤。
(2)總裁是公司的實際運營者,收入來源主要是合同簽訂時約定的工資。
5、公司實際經營權的區分:
(1)董事長是每年給總裁下達董事會給公司的經營任務,並對經營任務完成情況進行過程監督和結果檢測。
(2)總裁是參與戰略制定,直接進行公司的日常管理,定期向董事長及董事會彙報工作。
公司法》第四十四條 董事會的組成
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條另有規定的除外。 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或者兩個以上的其他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董事會成員中應當有公司職工代表;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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