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大股東股權質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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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大股東股權質押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為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為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為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為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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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權質押是什麼

1.用於質押貸款的股票原則上應業績優良、流通股本規模適度、流動性較好。對上一年度虧損的,或股票價格波動幅度超過200%的, 或可流通股股份過度集中的,或證券交易所停牌或除牌的,或證券交易所特別處理的股票均不能成為質押物;

這一條意味着:證券公司如果想最大限度利用其質押貸款的額度,那麼它會首選已經得到市場認同的、穩健的“績優股”,而非未來的“績優股”。原因是因為股票的風險衡量由銀行來確定,從穩妥的角度出發,股價穩定、業績好、財務健康的上市公司無疑會成為銀行的首選。(剖析主流資金真實目的,發現最佳獲利機會!)從“華爾街”的經驗看,藍籌股的質押率是70%,普通股的質押率是50%。這説明國外銀行用以衡量質押股票的風險指標也是看其“質地是否優良”。

2.一家商業銀行接受的用於質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於該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一家證券公司用於質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於該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並且不得高於該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 被質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於該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20%。這一條決定了證券公司的分散投資,避免了只有少數個股受到追捧。

3.股票質押率最高不能超過60%,質押率是貸款本金與質押股票市值之間的比值。這一規定和第2條規定的共同作用意味着:流通市值大的股票將比流通市值小的更容易受到券商的青睞

信用社是我國經濟市場上,一類較為常見的金融機構。相關的信用社的股權在辦理質押時,需要提供相關的户口本、股權證和先關所需的材料,按照債權人的相關規定,遞交相關的材料辦理這類相關的貸款。相關的借款人需要按時還款,保護自身的股權和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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