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面轉讓合同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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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店面轉讓合同,為了儘可能保護企業承租店面中的合法、合理利益,避免在租用過程中產生不必要爭議,對於相關條款應明確約定,所以合同的簽訂一定要慎之又慎。轉讓合同應當包含轉讓主體、轉讓費支付方式、轉讓門面情況、轉讓門面的權利義務繼受等。

門面轉讓合同怎麼寫

一、轉讓人的基本情況

1、作為受讓人,為預防欺詐,在合同中約定,如果轉讓人是房屋的所有人,必須具有產權證明、營業執照、衞生許可證等其他相關證件;如果轉讓人不是房屋的所有人,轉讓人必須具有轉讓權。

2、在合同中約定,商鋪的基本信息,包括:商鋪的位置、實際有效使用面積、相關的配套設施等。

二、轉讓合同之轉讓物條款

在合同中約定,轉讓物品包括店面以及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設備。雙方應明確所轉讓的物品,建議雙方可以擬定一份轉讓財物清單。

三、轉讓合同之交接條款

1、在合同中約定,店面的交接時間,確定具體日期,若因一方的原因導致店面無法如期交接,應給予另一方一定的補償。

2、在合同中約定店面交接時,轉讓人應騰空非轉讓財物範圍內的一切設施、物品和貨物,保持店面已有裝修、裝飾、設施、設備、門窗、牆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於使用。

3、在合同中約定,辦理店面交接手續時,應由雙方進行現場驗收,點驗、接收有關財物。

4、在合同中約定,交接時受讓人發現轉讓店面不符合約定的交接條件時,受讓人有權拒絕交接,轉讓人應及時整改、修復,直至符合交接條件為止。

四、轉讓合同之保證金及轉讓費條款

1、為了儘量避免風險,預防欺詐。在合同中約定,受讓人應在合同訂立前交給轉讓人一定的保證金,應根據實際情況在轉讓物價值範圍內決定押金的數額。

2、在合同中應對轉讓費進行詳細約定。①轉讓費,包括一切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②轉讓費的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五、轉讓合同之拆遷補償條款

當前由於規劃原因導致的拆遷經常發生,在合同中約定,轉讓店面在轉讓期內遭遇政府拆遷或其它因素給受讓人經營造成影響的情形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轉讓人退還轉讓費。因為政府規劃,國家徵用原因拆遷店面的,有關補償的歸屬應進行明確約定。

六、轉讓合同之轉讓手續

在合同中約定,轉讓人有義務協助受讓人辦理相關變更手續,受讓人要及時憑鑑定合同及其他所需證件到工商部門辦理好更名登記手續。

七、其他事項

應根據實際情況對轉讓期限、轉租、違約責任、訴訟管轄地等約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風險和保證合同順利履行,並儘可能保障作為受讓人的合法、合理利益。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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