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糾紛如何取證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6W

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應當及時提供證據。
裝修糾紛可以按以下方式進行舉證:
1.證明當事人(原、被告及第三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材料,如身份證或户口本等;
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登記材料,如營業執照、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當事人名稱在建設(裝修)工程法律關係成立後有變更的,應提交登記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
2、證明建設(裝修)工程合同關係成立的證明
建設工程(裝修)施工合同;
增減工程量的補充合同或備忘錄、現場工程簽證單等。
3、證明建設(裝修)工程合同履行情況的證據
工程預、決算報告等;
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憑證;
當事人對工程量、工程質量共同確認的證據,如工程驗收、結算憑證,質檢報告等。
4、提交訴訟請求的計算依據
支持訴訟請求的計算方法及計算清單,如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的計算清單;
當事人認為應當向法庭提交的其他證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裝修糾紛如何取證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