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丈夫死亡房產如何分配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7W
首先看該房產為個人財產還是婚後財產,如果是婚前個人財產,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由其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
如果是婚後財產,則要看你們雙方在離婚時有無關於房產歸屬的協議或者判決書。
如果已經有了明確歸屬,則按照正常程序辦理過户即可。
如果沒有明確的歸屬,則死者名下的那一半房產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由其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