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房產只寫一方名字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1W

可以,如果夫妻感情比較好,寫一方名字對以後財產處理比較好。因為如果該房屋進行買賣,而房產證上有兩方或兩方以上產權人名稱,則辦理產權變更時都要簽字,比較麻煩,授權委託書有時候不管用。該房屋要視出資、還貸情況及單據保存情況確定是否為個人財產,否則房產證上無論一個名字還是兩個名字,都算夫妻共有財產。

婚後房產只寫一方名字

法律依據:《新婚姻法解釋三》

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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