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婦改嫁能帶走土地承包經營權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7W
媳婦改嫁能帶走土地承包經營權嗎
律師解析:民法典》規定媳婦改嫁是否可以帶走土地承包經營權應當由雙方離婚的財產的分割情況來決定。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離婚是可以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分割的,也就是説女方離婚改嫁後其土地承包經營權隨她帶走,她依然有權利回來耕種、轉包之前的土地。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第三項規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