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落户口手續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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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生兒童上户口要在兒童出生一個月內,到父母任何一方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部門辦理。
(二)辦理時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嬰兒的《出生醫學證明》;
2.父母的結婚證、身份證、户口簿;
3.擬入户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4.計劃生育服務證;
4.超過一個月申報,提交兒童未在外市縣入户的證明。
(三)辦理方式:
1.首先要憑出生證到所在居委會開具“新生兒入户通知單”。
2.其次帶着父母雙方户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孩子的出生證明、生育服務證、入户通知單到所在街道辦事處蓋章。
3.最後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辦理户口。
《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 》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户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户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新生兒落户口手續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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