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退休獨生子女費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6W

天津退休獨生子女費:根據《天津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四條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在生育一個子女後至子女年滿十四周歲之前,可以憑有效證明到居住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自領證之月起至獨生子女年滿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十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城鎮居民,有工作單位的,由夫妻雙方就業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無工作單位的,由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擔;農村居民,由其所在鄉、鎮人民政府兑現,確有困難的,由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按照一定的比例予以補貼。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有條件的地區和單位,可以適當提高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鼓勵採取多種措施,對獨生子女父母進行其他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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