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生證能不能補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1.3W

準生證可以補辦,具體分兩種情況:

準生證能不能補辦

(一)如果生孩子前沒有及時辦理好準生證,則需要在孩子出生後補辦準生證。補辦準生證的步驟如下:

(1)在户口所在地或轄區內出具第一胎生育證明。

(2)攜帶證明到計生辦,由於未辦理準生證違反生育證管理條例,計生辦會做出相應的處罰。之後,計生辦出具相應的補生育證明手續。

(3)夫妻雙方憑身份證、户口薄、結婚證到去户口所在地或現居地的居委會或者村委會補辦。

(二)如果不慎遺失了準生證,可以到街辦獲取準生證號的存根,然後登報,説明原準生證已丟失,然後去街辦申明準生證丟失作廢。獲取相關證明後,可重新按照程序辦理一個準生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十八條 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夫妻雙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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