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準生證丟了能補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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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孩子的準生證丟了能補辦嗎?

孩子的準生證丟了能補辦嗎?

孩子的準生證丟了能補辦。具體需要當事人攜帶夫妻雙方的的户口本、身份證和結婚證去户口所在地的居委會或者村委會補辦,或者上户口的時候,拿户口本和寶寶的醫學出生證明(寶寶出生的醫院會出具相關手續並告訴你如何辦理)去派出所辦理(小孩出生一個月以內,一個月後要雙方居委會證明等)。關於寶寶準生證的辦理時間,並沒有規定一個確切的時間,一般建議在孕婦懷孕3個月左右辦理較合適。

二、準生證什麼時候辦理較為適宜

1、如果雙方都已經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初婚初育,辦理準生證是不會有問題的,還是建議在懷孕三個月左右帶齊相關資料到部門辦理即可。

2、對於未婚先孕的女性,為了寶寶順利出生,一定要先辦理好結婚證,然後拿着結婚證、户口本、身份證、婚育證明、本人照片、孕婦保健手冊,到社區居委會進行辦理,準生證由街道辦事處計生辦核發。如果是在農村,則應去村(鄉)鎮二級機構進行辦理。

3、在外地工作的流動人口,應按照《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的相關規定辦理準生證。由於各地政策規定不同,準生證什麼時候辦,具體時間還要根據當地政策規定。

三、準生證的主要作用是什麼

準生證主要作用有:

1、男女結婚後,如果要生育孩子的話,必需先去辦理計劃生育服務證明,生孩子的時候,相關部門要檢查,比如醫院、管計劃生育相關部門。這個證相當於工商的許可證一樣,有這個生育服務證就代表國家批准生育合法的孩子了。

2、懷孕7個月的時候,要靠這個生育服務證來啟動生育保險辦理程序。

3、育齡夫妻持《生育服務證》接受圍產期醫療保健服務,根據需要選擇參加宣傳、諮詢、培訓,並接受生殖保健、避孕節育服務。

4、給新生兒上户口。領取了《生育服務證》的夫妻,在其子女出生後,應當持《生育服務證》和醫療機構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到户籍部門辦理新生兒入户手續。新生兒父親或母親或其監護人憑《出生醫學證明》,到所在地户口登記機關辦理出生人口登記手續。非父母户籍所在地出生的嬰兒,持出生地醫療保健機構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回父母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登記機關辦理出生登記手續。

根據上述文章可知,準生證丟失了是可以進行補辦的,具體需要申請補辦準生證的當事人攜帶夫妻雙方的户口本、身份證和結婚證去户口所在地的居委會或者村委會補辦,或者攜帶出生醫學證明等資料到派出所補辦。準生證對於生育保險的辦理、新生兒落户等有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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