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門女婿的孩子不能寫孫子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2W
上門女婿的孩子不能寫孫子嗎?
律師解析:上門女婿的孩子可以寫孫子。經雙方協商同意的,不管寫“孫子”還是“外孫”都可以,只是一個稱謂而已,不必太較真。
上門女婿只是户口的遷移,並不代表血緣關係的改變,孫子或者外孫,血緣關係是相同的。
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屬包括配偶、血親和姻親。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為近親屬。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為家庭成員。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條【親屬、近親屬及家庭成員】親屬包括配偶、血親和姻親。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為近親屬。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為家庭成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第七條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户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户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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